第(2/3)页 陈宇到了现场,乐云捏着话筒:“宇哥你等一下,我这儿还有一小段就结束了。” “没事儿,我听听。” 陈宇不想参加秋季赛吗? 当然也想,所以陈宇的歌,也是炸场歌曲,是自己的成名曲《天晴时候》。 只不过做了新的编曲。 乐云的乐队使用对比他来说,算是小规模。 不过陈宇老远就听到,乐云的歌,旋律非常的高,配合唱的话,肯定是超高音歌曲。 “阿乐,总决赛上半场就放大招啊?” 乐云笑了一下:“先声夺人。” “我这儿好了,你来。” 乐云一走,陈宇马上上台,组织他的现场编曲。 乐云直接离开了魔都卫视,回到酒店休息。 休息之间,乐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新书。 这些天的晚上,乐云一直在码字,所以《斗破苍天》已经写完了。 而到年底之前,乐云不准备发大长篇了,所以准备搞一点普通长篇。 冲击一下传统通俗小说市场。 这一类小说,以推理和讽刺类型的文学为主。 乐云思索了一下,最终选择了。 《呐喊》。 呐喊的是一部小说集,准确的说是杂文短篇小说集。 为什么选择这一部? 是因为这个世界的白话文行文和前世有那么一些不太一样。 有点文绉绉的。 从斗破苍天的两极化粉丝群体就可以看出来。 很多看了三国演义的人看斗破苍天,就感觉是在浪费自己时间。 按道理,对它评价最高的,不该那么高。 对它评价低的,不该那么低。 而呐喊中的好几篇文章,正是前世最早出现的白话文。 其中的狂人日记更是以第一部白话文小说的身份,荣登白话文小说历史前三的宝座。 很多人在年龄比较小的时候看了《呐喊》,会觉得,这东西太深奥,太拗口。 但成年后再看《呐喊》,但凡看,都会震惊于那个男人的才华。 前世的乐云,通读了几乎所有名家小说。 最后得出结论。 小说领域,托尔斯泰和迅哥儿,不分上下。 短篇小说领域,迅哥儿吊锤三大名家莫泊桑、契科夫、欧亨利。 不过,这种带有讽刺意味,并且十分深刻的东西,复原到这个世界,乐云心里还是有嘀咕的。 最终,乐云选择了全盘复原。 迅哥儿的文,最好一个字都别动,动一个字,境界崩塌。 乐云一个一个字的敲打: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乐云笔下,先假定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hua文化遭受欺压,hua国遭受欺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