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要钱不要命的人-《这个女神可以退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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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地处偏僻,常年阴暗,除了清晨之外,几乎见不到一丝阳光,因此即便是贫民也不愿意在此居住,仅有的几排房屋院落早已破败不堪,成了一些野狗野猫狐鼠之流的乐园。

    不过,在城南生活了半辈子的张屠知道,这里还是一个乞丐小团伙的据点,但此时却没有丝毫人气儿,显然已经被清理了。

    这是个圈套!

    他脚步顿住,手里已经握了把剔骨尖刀。

    见他不走了,前方那年轻人也停了下来,转过身,笑望着他说:“你的警觉性很高,这不是一个杀猪屠户应有的素质。”

    张屠目光一凝,旋即明白过来,对方之前应该还不能确定目标是他,所以先是留下话语引诱,再故意清理此地,以试探他的反应。

    该死,中计了!

    他握紧刀,问:“你是何人?”

    “我是谁不重要。”年轻人笑容不变,“重要的是,我知道你昨晚干了什么。”

    张屠警惕的注意着四周的动静,面露茫然:“我听不懂你的话。昨晚我身体不舒服,一直在家。”

    年轻人摇头:“别装了,乙四货栈楼梯的扶手上有几处腻滑油腥,二楼窗框上还粘了一根猪毛,除了长年累月杀猪的屠户之外,还有什么人能留下这样特殊的痕迹?

    除非歹人作案之前刚刚抱着带毛死猪睡了一觉。”

    张屠常年杀猪卖肉,双手从儿时起就几乎天天沾染油脂,便是洗的再干净,也去除不掉油腻腻的腥味。

    这么多年来,他对此早已习惯,甚至根本意识不到,此时忽听对方提起,心中不由巨震。

    仅凭这一点蛛丝马迹就能找到我,此人……不,一般情况下,正常人应该完全注意不到才对!

    他是什么来头?

    年轻人当然就是英雄。

    在乙四货栈,他通过油腻和猪毛判断望风之人应该是个屠户之后,又用这种职业不可能属于外来人的特性推测,对方的生活活动范围必然距离作案现场不远。

    因为,若是不慎事败,熟悉的环境更容易逃跑和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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