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31章 五德终始-《少帝成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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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史诗级的喷子司马迁,都对张欧无语到了‘骂都得拐弯抹角’的地步!

    总的来说,对于‘毫无存在感’的廷尉卿吴公,刘弘还是感到十分舒心的。

    自然而然,当这样一个过去一直都让自己很省心,除常朝之外基本见不到的官员,跟随张苍一起前来陛见的时候,刘弘不可避免的感到了疑惑。

    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暗地里摇了摇头,刘弘也是不自觉的正了正身。

    “不知廷尉此来,可是有要事?”

    语气中虽然是询问,但刘弘的目光中,却满是了然和笃定。

    ——汉廷尉,只有在面临自己都无法解决的事情时,才会找皇帝请示!

    而对于有权拍板一切刑事案件,乃至于谋逆、大不敬等案件的廷尉而言,‘不能解决’的事,往往都小不了。

    就拿历史上的文帝廷尉张释之来说:张释之整个廷尉生涯,唯一一次向刘恒请示的内容,就是黄龙改元案件的嫌疑人:新垣平,应该怎么处置!

    想到这里,刘弘地心底就稍一沉,将目光锁定在了吴公身上。

    就见吴公略有些迟疑的环顾了一圈左右,待刘弘做出一个‘大胆说’的眼神示意后,才稍一拜。

    “陛下,臣此来,乃为近日,长安物论之事···”

    闻言,刘弘暗地里长出口气:呼~

    幸好不是出了什么大事。

    敛回心神,刘弘的面色也稍归淡然,标志性的微笑,也重新出现在了刘弘的脸上。

    “廷尉但言无妨。”

    须得一提的是,汉室的法制思想,与后世最大的一处类似,就是‘为教,不为惩’的核心思想。

    就是说,法律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以惩罚、惩戒为主,而是以教育百姓,引导百姓为目的。

    这与汉室始终贯彻的‘不教而诛是为虐’一脉相承,又与后世的思想道德建设不谋而合。

    所以,汉廷尉和封建时代其他政权的司法部门,也同样有一处明显的不同。

    ——民风建设。

    在其他的朝代,如唐朝的大理寺,明朝的刑部所不同,汉廷尉除了具有‘惩治不法’的司法权之外,还有对民风引导的职责。

    简而言之,就是廷尉不仅仅要充当‘最高法院’的角色,还要肩负起类似后世‘法制讲坛’的普法责任,以及部分的法制宣传责任,以起到惩恶、扬善的职能。

    具体到行政内容,就是廷尉除了要办理天下各地地方政府,以及长安左近的刑事、民事案件之外,还要时刻关注天下百姓,对于汉法的感官,以及因某案件而出现的舆论。

    从这个角度而言,作为廷尉的吴公,在发现长安舆论出现‘不利于朝堂’的内容时,找刘弘汇报请示,也算是题中应有之理。

    而汇报的内容,刘弘心中自然也是早就有数。

    “自陛下夜梦太祖高皇帝,后于高庙斋戒三日起,长安物论便多有怪力乱神之说。”

    “关中各地,亦有方术之士层出不穷,以鬼怪乱神之说,行期诈民财之实。”

    “长安左近,亦多有民掘其先祖之墓,以取墓中金之事,传于民间,颇有颠覆人伦之嫌。”

    “后鸣雌亭侯闻金毒灼魂之说,便以···”

    就见吴公话头一滞,几经思虑,终是一咬牙:“以五德终始之说,言吾汉家何以有金毒灼魂之事···”

    “臣以为,关中今日之乱相,或使民失其才;鸣雌亭侯所言,亦略有些忌讳之处···”

    言罢,吴公终是叩首一拜:“故臣此来,以请陛下示臣:此间之事,廷尉当如何处之?”

    见吴公深深叩首在地,刘弘面上的淡笑,也不自觉的带上了一丝僵硬。

    ‘金毒灼魂’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作为‘原作者’的刘弘,显然再清楚不过。

    ——不过就是刘弘出于金融秩序的考虑,为了制止汉室唯一的高面额贵重金属:黄金,因为厚葬之风而流入土里,才一手编排出的‘好戏’。

    刘弘想的也很简单——只要让百姓知道,黄金会让先祖的亡魂痛苦不堪,那当现在这一代汉人死去时,就会交代后代:千万不能陪葬黄金!

    这样一来,困扰华夏两千年封建时代的‘厚葬之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起码可以让百姓不再将金融本位物——黄金作为陪葬品,而是以珠玉这种没有金融价值的奢侈品为陪葬。

    为了遏制厚葬之风,刘弘甚至和许负商量出了一整套‘思想理论’,以争取百姓将陶器作为陪葬,推动至‘风俗传统’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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