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因为这种马长的其貌不扬,草原人都用来牧羊。 但是王禀发现这些马的好处。 这些马,既不需要精美的马厩,也不会对食物有更多的挑剔,而且还十分耐寒,自己从云中带来的青塘马冻的打摆子,这些劣马反而无事。 最主要的是,耐力极强! 跑上半天,居然只是身上发烫,汗都不是很多。 可能是在狼群出没的草原上风餐露宿的缘故,这些劣马的力气极强,王禀亲眼看到过自己座下的这匹劣马,踢碎过胡狼的脑袋。 铜头铁腿豆腐腰,打狼打腰是常识,可是这群马,能把狼头给踢碎了。 这是一种不适合短距离冲锋,不适合接触战,但是适合长距离行军、长时间战斗的马。 有缺点,但是优点更多。 当然,王禀看上他们的理由,是它们真的好养活,随便给把豆豉,都能欢生好长时间。 青塘马,你给它谷粮,它还嫌你没给它捣碎。 听说这些马的马种都来源于塔塔尔部。 孙翊将自己的行装放在了另一匹马上,问道“王将军,咱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王禀看着北方,说道“怎么不信某?” “那没有!”孙翊赶紧否认! 这段时间,孙翊是真的对王禀心服口服,按照王禀的军阶,现在去朝堂里,享受美人在怀的汴京生活,才是应该有的待遇。 在这草原上风餐露宿,吃苦受罪,何苦呢? 王禀看了一眼身后影影绰绰如同鬼魅一样的捷胜军。扭头对孙翊说道“你怕了?” “这从何说起?”孙翊摇头,举起手中铁槊说道“只要能杀金人!到哪里都不怕!王将军说打哪里!某绝不犹豫!” “你刚才问什么,再问一遍。”王禀笑着说道。 孙翊想了想说道“这从何说起?” “不是,是上一句。”王禀摇了摇头,不是这个。 孙翊试探的说道“王将军,咱们这是要去哪?” 王禀点头,说道“随某直捣黄龙!”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