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税法和商法-《启复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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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仁点了点头,知道了刘信启的打算,他后面制定《商法》就有根有据了。
在税法的稿件中,刘信启根据后世的记忆和兴汉盟的实际,设置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粮税等二十个税种。
不过刘信启对商业属于门外汉,只是提出了一些自己知道的、了解的管理规定,具体的法律制定还是需要卢仁和兴汉盟的大商人共同商议探讨,最终由刘信启自己审核后才能制定出来。
“税主要还是针对收入,农民收获粮食就收粮税,工人收入月饷就收个人所得税,其他方面也是这个道理。”
车船税是为了修缮维护道路和河渠,像马车和船只收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集体和个人征收的税。都是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车船大小、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
“都不是,等这部法律出来了,我会抽调人手建立商部,专门管理兴汉盟内的商业。”刘信启回道。
“其实只要百姓吃盐,就相当于他们交了盐税了,我有些理解您的这些税种了。”卢仁若有所思。
“合适,今后肯定不会只有一份报纸,也肯定不会只有报纸这一个途径可以刊登广告,所以制定法律时要有预见性,广告的刊登主体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刘信启回道。
“这个代言人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也要承担责任?”
“给你举个例子:假如有一个商人来找我,说他有一个药方可以治疗风寒,药到病除,愿意给我支付一万两白银,让我做他配置的治疗风寒药的代言人。也就是说在广告上以我的名义告诉百姓‘这种风寒药,很有效,药到病除。’。实际情况是,这种药根本就没用,商人只是借我的名义欺骗百姓,然后牟利。百姓相信我,得了风寒后买了这种药,没治好病还耽搁了治病,导致病死,那你说我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刘信启举例回答了卢仁的疑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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